出口退税退的是出口货物在国内已经缴过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依据是消费地征税原则:出口国把生产环节收的税退回去,进口国再按自己的税率收一次。生产企业走免抵退,外贸企业走免退,两套算法取的数不一样,同一批货换个主体,退回来的钱能差几个百分点。决定退多少的是三个数字:离岸价、人民币折合率、退税率;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差额不退,直接进成本。办理从备案走到退库共六步,一类企业5个工作日办结,四类20个工作日。东莞做机电、家具、玩具、纺织服装出口的企业多,加工贸易占比高,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退税完全是两回事。该退没退,等于把利润留在税务局;票货对不上、三流不一,轻则追回税款加收滞纳金,重则被停止出口退税权、降为四类。


一、退的是哪两个税,为什么不能直接免税了事?

1. 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再征,前面采购、生产环节缴过的按退税率退回来。

2. 现行规定把出口业务分三档:退(免)税免征并退税,免税出口不征、进项不退,征税按视同内销处理。走错档,差的是一笔税款。

3. 零税率不等于免税。免税只免出口这一道销项,前面的进项不能抵扣、要转出,等于企业自己扛;退税是把进项退回来。

4. 退税率不是征税率。现行分13%、9%、6%等档,差额不退,直接进成本。以退税率文库和报关单上的商品编码为准。

5. 东莞报关前先按编码查退税率,别按同行说的"退13个点"倒推成本。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三个数字从哪里取?

1. 三个数字:离岸价、人民币折合率、退税率。免抵退税额=离岸价×折合率×退税率。

2. 还要算一笔不退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离岸价×折合率×(征税率-退税率),这笔钱进成本,不是税务局少给。

3. 抵的环节:当期应纳税额=内销销项-(进项-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结果为正缴税,为负才谈退。

4. 退多少看比较:当期负数大于免抵退税额的,退免抵退税额,差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小于的,按该数退,两者差额是免抵额,要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 免抵退申报要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完成之后做,顺序反了系统不收。

6. 东莞的厂子常内外销同账,先把内销的销项和进项理清再算出口,混着算要返工。


三、外贸企业免退,为什么看发票不看出口额?

1.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退税率,进口货物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

2. 退多少由进货发票和退税率决定,卖出价高低不影响退税额,卖得贵只影响利润。

3. 购进出口货物的进项不能再抵扣,勾选时用途选出口退税;选了抵扣又申报退税,属于重复享受。

4. 一票报关单对多张进货发票是常事,要留匹配台账;数量、品名对不上,申报配不上单。

5. 与生产企业比,外贸企业没有"抵"这一环,不会产生免抵额,但也没有内销进项可调剂。

6. 东莞不少贸易公司只做代理出口,代理出口由委托方申报退税,受托方不能自己退,这点常弄错。


四、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为什么要换算成离岸价?

1. 退税按离岸价(FOB)算,这是计税的起点。

2. CIF含运费、保险费,C&F(CFR)含运费,都要先扣出去。扣得对不对,直接决定退多退少。

3. 报关单上运费、保费分栏列明的按分栏扣,分不出来的按实际支付凭证扣。少报运费多退税,核查时会被调回来。

4. 汇率用出口当月1日或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一经选定12个月不变,中途换口径要说明理由。

5. 东莞货代的"包干价"常把运费、报关费、文件费混在一起,让他们拆开开票,扣不掉的部分自己承担。


五、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退法差在哪?

1. 一般贸易(0110):国内料件正常付款含税,出口按免抵退或免退全额计算,是东莞用得较多的一种。

2. 进料加工(0615):料件保税进口、成品复出口,计算时要扣"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把保税料件那部分减掉,不减就成了多退。分配率有计划和实际两套,年度核销时调整。

3. 来料加工(0214):料件和成品都不作价,只收加工费,适用免税不退税,耗用的国内进项要转出。

4. 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视同出口,可按规定退税,东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属于这一类。

5. 东莞做进料加工的厂多,报关前先核分配率和手册余量,等核销再发现就难补。


六、哪些情形会被按征税处理?

1. 现行办法列了十二类情形,踩中一条,这笔业务按征税政策处理,已退的税款要缴回。

2. 票的问题:专用发票虚开或伪造,票面货物与实际销售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

3. 货的问题:报关单货物与购进凭证不符,名称、数量、重量与运输单据不符,合理损溢除外。

4. 时点的问题:报关单出口日期早于供货方的发货时间。

5. 主体的问题:生产设备做不出所申报的货物,或者供货方的外购、委托加工业务是假的。

6. 报关单来路不正:通过报关行把他人的货虚构成本企业出口,就是常说的买单出口。

7. 另有两条跟着来:备案单证没按规定装订保存的按征管法处理;构成骗税的追刑责。


问: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能不能退到税?

答:退不到,出口适用免税。要拿退税款,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再备案;备案前已经出口的业务,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那部分凭证齐全仍可申报,小规模期间的只能免税。

问:货出去了,外汇一直没到,已退的税款要缴回吗?

答:要。报关出口的次年4月30日前没收到外汇,已退税款要缴回。外商破产、质量争议、不可抗力等情形,留存《出口业务收汇情况表》和举证材料可视同收汇;合同约定收汇在4月30日后的按合同日期,但不能晚于36个月。

问:去年出口的货忘了申报,现在还能补吗?

答:能补,卡在36个月。次年4月30日后到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的各申报期,收齐凭证并提供收汇材料可以补报;过了36个月视同内销征税,还要按日加收滞纳金。

问: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能不能都拿?

答:同一笔进项只能享受一次。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项选了退税,就不能再抵扣、也不能再计入留抵退税;生产企业免抵退中已参与退(免)的部分,同样不能重复计入。

问:样品、赠品走快递没报关,能不能退税?

答:不能。退税凭报关单的出口日期和结关信息,没报关单就没出口记录。按规定报关出口的样品按货物处理;随身带出境、走快递没报关的,只能当内销或费用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退税率和申报口径,以现行规定和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口径为准;涉及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认定与处理,属于专业法律服务范畴;报关、货代等涉及资质的事项,建议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办理。立华星财务可以在账务处理、退税测算和申报操作层面提供配套支持,与法律服务形成互补。


出口退税不是把出口额乘一个税率那么简单。生产企业看离岸价和留抵,外贸企业看进货发票,数字取错一个结果就偏;成交方式不换算成离岸价,征退税率差没算进成本,账面利润就是虚的。东莞的订单一笔里既有一般贸易又有进料加工是常事,先算清再报关。具体口径以现行规定和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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