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规模纳税人的老板都有这个疑问:我的生意每个月销售额不一定稳定,有时候一个月超过10万,但整个季度加起来不到30万,到底能不能享受免税?这里面的关键,不在于你哪个月卖了多少,而在于你的增值税纳税期限是"按月"还是"按季"。弄懂这个口径,申报时才不会多交冤枉税。


月销售额10万和季度30万,出自同一项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写得明白: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果你是按季度申报,那就看季度销售额是否超过30万元,没超过同样免征。这个"月"和"季"是两种并列的免税口径,不是叠加条件。


你的纳税期限,决定了用哪个口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但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写得清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如果你在电子税务局的核定纳税期限是"按月",那么每个月单独算,哪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哪个月就要全额计算增值税,哪怕你这个季度其他月份都卖得很少,季度总和没超30万也没有用。反过来,如果核定的是"按季",那么一个季度内就算某个月冲到了15万,只要另外两个月低一点,季末合计没超过30万,整个季度依然免征。


一个例子帮你算清


假设你是一家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5年第一季度1月卖了12万,2月卖了8万,3月卖了7万,季度合计27万,没超30万,那这季度增值税一分钱不用交。要是你被核定为按月申报,那1月12万超过了10万,1月就必须按3%征收率(目前实际减按1%)缴纳增值税,2月和3月因为没超10万,各自免税。同样一年的业务,只因申报期限不同,税负就完全不同。


这些特殊情况也要留神


销售额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如果你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但其中有一笔客户要专票,你开了专票,那么这笔专票对应的收入不能享受免税,需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按季申报但季度合计超过30万,那就不能享受免税。不过还能享受3%征收率减按1%的优惠,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注意是全额按1%缴纳,不是只对超出的部分。


还有一种常见误区:以为可以某个月按季、某个月按月混着来。纳税期限是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你的申请核定的,不是自己想换就换。新办企业首次办理"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时,可以直接选择按月或按季。已经核定的,次年1月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建议结合业务淡旺季来定。如果销售节奏不太均匀,选择按季通常更有利。


申报时多核对,别凭感觉


在实际申报时,电子税务局会自动带出你的纳税期限和累计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不需要额外备案,直接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就行。但如果因为开票、预缴等原因导致申报数据有误,可能会产生滞纳金甚至罚款。所以每个季度申报前,把专票、普票、未开票收入理清楚,再对照政策看是否超30万。


这项政策到2027年底,之后要留意


目前该免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到2027年12月31日,之后是否延续,要以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最新公告为准。经营时间较长的小规模纳税人,建议每季度关注一下官方口径,别用旧政策去做新业务。


自己选容易错,专业团队帮你把纳税期限和申报对齐


政策口径听着简单,实际操作中申报表填写、开票方式、季度合计超30万时的减按1%计算,处处都有细节。我们在帮东莞小规模纳税人处理申报时,最常见的两类问题:一是新办企业首次确认时随便选了按月,结果旺季单月冲过10万就要全额交税,淡季又浪费免税额度;二是次年1月忘了申请变更纳税期限,一整年都只能按原来的周期申报。


自己拿不准该按月还是按季、拿不准申报表怎么填的,可以先来跟我们聊聊。立华星财务在东莞处理过大量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选择和申报业务,把销售额波动和纳税期限一次性对齐,比事后发现选错了多交税要划算得多。


本文依据截至2026年8月的现行有效政策撰写,具体执行口径请以主管税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