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之后可以在异地经营吗
发表时间:2019-08-27 (17026) (0)
  近日收到许多关于异地经营相关问题的询问,总体来说这些问题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公司不在注册地址上运营,第二种是公司在注册地址上运营,但是想在其他地方也同时开展运营,不同情况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因此今天东莞立华星财务和大家解释一下两种情况下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不在注册地址上经营
  
  如果异地经营是指公司不在注册地址上经营,就是说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致,这种情况存在一定的风险:
  
  1、有限公司,应该在实际经营地址变更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注册地工商局发现后,通知办理变更登记,不变更的话,就会受到罚款处理,罚款额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
  
  2、有时工商局抽查企业或有有信函发给公司的时候都是按工商局登记的经营地址来发出或抽查的。如果企业的实际情况跟登记的不一样,应会被纳税经营异常目录名单,此名单上的企业信息会被公示,对公司的名誉和形象产生不好的影响。
  
  3、对自己公司业务发展也是有影响的,比如客户查你们公司的企业信息就会发现地址不一致。
  
  4、公司的注册地在哪里那主管税务局就会在所属区。平时公司有什么税务或者工商上需要去办理的事,都是要去所属区办理的,要是离得太远,办理起来也会很麻烦。
  
  二、在外地设点开展业务
  
  如果异地经营是指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外地设点并且开展业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答复,可以明确以下管理要求:
  
  (1)公司其住所只能有一个,以住所之外自有或租借场所设点经营的,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注册。
  
  (2)依公司登记管理之规定设立的公司,如在住所以外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在当地申请分公司登记。对于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如一些未作公司制度改制的国有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点经营,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应申请分支机构登记;在国家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在上述工商局所在城市区域内设点经营的,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在所在城市区域外设点经营的,应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3)如果只是在外地办业务,并没有设点的情况下,则无需办理登记,不会出现无照经营的情况,但也有例外,加工型和生产型企业是不允许异地经营的,一定要在当地办理登记。
东莞
咨询电话: 188-2080-6866 Q Q :137557551
电子邮箱:dg@360lihua.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工贸大厦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