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个税改革有哪些亮点
发表时间:2018-09-20 (2238) (0)
  最近个税法迎来了第七次大修,草案中对我们影响最大就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变高,由原来的三千五变调整到五千,对于中低层阶段的人而言无疑是件好事,除此之后还有哪些改变对我们有好处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起征点调至每月5000元
  
  最近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二审稿明确,新个税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在最近的二审中增至五项,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为了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建议对于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等。
  
  二、修正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1、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2、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3、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4、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5、设立转项附加扣除
  
  6、增加反避税条款
  
  三、什么是个税?
  
  个人所得税就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指定的税收制度。
  
  个税起征点上次调整还要追溯到2011年9月,当时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由2000元调整至3500元。
  
  四、应税项目有哪些?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此次个税的调整较比之前个税下降了许多,但是不是此次关注的重点。在之前,个税几乎没考虑到家庭的因素,此次大修增加了五个专项进行附加扣除,对于家庭而言有了更多的好处,这也是个人税的一次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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