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发表时间:2019-12-11 (1618) (0)
  自2020年3月1日起,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就要进行了,此次汇算清缴涉及到所有需要叫缴纳个税的团体,但实行了一些政策,在一定时间内对一部分人进行了免除,以减少税务局的负担,接下来介绍一下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群体。

  

  1、哪些人不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为了降低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负担,国务院决定,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这意味着,未来两年,个人如果汇总计算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必汇算清缴。
  
  并且无需缴纳个税的群众也无需缴纳个税,举个例子,比如张三是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工薪阶层,每月工资4000元,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所得了,还需要明年汇算清缴吗?
  
  像张三这种工薪阶层,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平时甚至都预扣不着个税,或者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因此这部分个人就不需要明年再汇算清缴了。
  
  2、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第一种,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ps:“因为对个人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且合计超过6万元的,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所以需要汇算清缴”
  
  第二种,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ps:“因为这三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第三种,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缈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第四种,纳税人申请退税的。
  
  ps:“少缴了当然要补缴!同样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当然也可以申请退税。”
  
  在这四种类型当中,这两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12万元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但两年后如果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则需要每年都进行汇算清缴,具体的资讯可以密切关注国家发布的最新政策,如果年收入超出了12万元,则需要在明年3月1日起进行汇算清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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