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莞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发表时间:2019-07-29 (10693) (0)
  东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今年年初实施了新的方案,起征点从原先的3500元调整为了5000元,并且还可以减去专项附加扣除,经过后续的不断修改,总计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下面东莞立华星财务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此次的个税变动。

  

  一、东莞最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2019年1月1月新修订的个税法正式实施,东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还可以减去6项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工资大于5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小于5000元则不需要缴纳。2019年东莞起征点个税表如上图所示。
  
  二、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1、子女教育每个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一年可扣除12000元。
  
  2、继续教育每个月扣除标准为400元,一年可扣除4800元,若是进行技能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教育一年可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一年最高可扣除600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每个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一年可扣除12000元,若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选择一方来扣除。
  
  5、住房租金每个月扣除标准是1500元、1000元和800元,扣除金额需要根据城市而定。
  
  6、赡养老人每个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一年可扣除24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共同赡养老人,子女平均扣除,赡养老人年龄需要在60周岁及以上。
  
  其中子女教育是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任意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也可以两个人按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另外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不可以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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